经济管理本科毕业、法学理论研究生毕业。 1994年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此后在北京市从事律师工作, 1999 年担任北京市元昊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有比较深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办理过近千件案子,为当事人义务咨询数万人次。担任多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常年法律顾问。为房山某公司诉某国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承包一案,挽回经济损失近 560 余万元;代理单位诉北京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中挽回损失近 350 余万元;为台湾某企业集团和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中,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 2 亿多元。
担任过北京晚报包律师法律答疑栏目、中国企业报管理周刊特邀律师,在法制日报、人民日报等报刊发表近百篇文章。
由于在工作中热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多次受到媒体采访, 1999 年 5 月份被东方时空采访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2000 年 3 月 15 日被新华社采访在北京电视台播出; 2000 年 5 月份办理我国首例银行电汇款延迟违约赔偿案受到北京电视 3 台采访并播出; 2002 年以来在《中国企业报》管理专版律师问答发表文章百余篇, 2004 年 3 月出版《商务律师 — 企业法律问答》一书; 2004 年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年;2005年1月王汉军律师被授予“北京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